《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

汽车纵横 / 2022年05月27日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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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江西省发改委发布,规定该办法所指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指在江西省内建设的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分为自用、专用和公用三类。分为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先进行分类补助。建设补贴:按照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200元/千瓦。运营补贴:按照实时采集的数据,统计省级充电信息管理平台每年前8000万千瓦时充电电量构成信息,对所属各运营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专用充电设施0.15元/千瓦时、公用充电设施0.25元/千瓦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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