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积分”新政搅动汽车业

汽车纵横 / 2019年07月28日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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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3日,工信部网站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同时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可以结转或者在关联企业间转让。新能源汽車正积分可以自由交易,但不得结转。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应当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报告发布的年度内抵偿归零。第三十三条规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抵扣同等数量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这一条决定了《办法》实行并行管理方式。这是《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两个积分是独立管理还是并行,此前各方企业都有自己的利益考虑,争论持续了很长时间。《办法》还提出2018年~2020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在8%、10%、12%,企业生产新能源占比成为一条明确的红线。

【 纵横点评 】

合资与外资企业在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方面有他们一定的优势,但是,合资与外资企业在国内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还不是很高,不少合资与外资企业准备以PHEV作为进入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先行产品,不过PHEV产生的新能源汽车积分并不高,在新能源汽车积分方面,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可以说他们有短板。而国内一些自主汽车企业均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依靠新能源汽车积分弥补了传统汽车的短板。当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比较滞后的自主车企也不容乐观,估计也是压力山大。

业内人士认为,实施燃油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并行管理办法”,将使得新能源汽车由“政策驱动”为主转向“法规驱动”为主。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减小对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直接干预,对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鼓励将由企业之间的正负积分交换过程间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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