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允许扰乱正常客运秩序

驾驶园 / 2018年08月27日 08:12

人物

李兵

2009年以来,在四川省泸县东部片区有一伙人没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自己的商务车、长安车,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多次从立石等镇及周边运送乘客到贵阳市,非法获利近30万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泸县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经一个多月侦查,斩断了非法客运线,打掉了“黑公司”,恢复了正常的长途客运秩序。

A 公司报案 长途黑客运猖獗

9月22日,泸州某运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泸县公安局报案:2012年以来,云锦镇、立石镇、太伏镇长途客运黑车猖獗,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泸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泸州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立即从交警、治安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联合运管等部门成立专案组,专案组下设设卡检查组、外围调查组、审讯组,负责案件侦办。

B 查清事实,抓获嫌疑人5名

在泸县人民政府“打非治违”办公室的配合下开展下,专案组根据报案公司提供的涉嫌非法经营车辆明细,逐一进行梳理摸排,先行确定了渝AK07*、川E4A2**为重点嫌疑对象。专案组派员前往云锦镇、太伏镇、贵州省贵阳市、赤水市、习水市等地摸排这两辆车的行驶路线、组客方式、行车时间等;设卡组联合运政、路政等部门不定期设卡检查,查处非法经营车辆。专案组每天汇聚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案情。10月10日,专案组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收网。10月14日23时许,专案组通过蹲守,在立石镇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扣押用于非法营运的车辆渝AK07*;18日凌晨2时许,专案组在贵州省习水市收费站蹲守,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某、蔡某抓获,扣押用于非法营运的车辆川E4A2**、川E55**G、川EW70**;30日11时许,专案组在贵州省赤水县收费站蹲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扣押用于非法营运的车辆川EU97**。审讯组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对于非法经营的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某、蔡某、刘某刑事拘留,挡获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7辆。

随后,专案组立即扩大战果,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分批传唤百和、云锦、太伏等地20余名非法经营者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于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人员依法予以打击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一个多月坚持不懈的努力,泸县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泸县至贵阳线路的非法经营车辆已全部停止运营,有效地规范了泸县的客运市场秩序。

C 见利忘法 非法营运要坐牢

2009年以来,百和镇、太伏镇王某、陈某、陈某、蔡某和刘某等人,先后在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商务车、长安车,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采取发放名片,电话联系,到家接送,送达目的地的方式,多次从立石镇、太伏镇、百和镇及周边运送乘客到贵州省贵阳市,每名乘客收取200元的费用,非法获利数额近30万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年41岁的百和镇四合村王某,2009年以来,在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渝AKR07*江淮瑞风商务车,非法获利数额达6万余元。

现年36岁的太伏镇林桥村陈某某,2012年以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非法获利数额达8万余元。

现年30岁的太伏镇王湾村蔡某,2014年2月份以来,在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川EW70**东风小康牌长安车,非法获利数额达5万8千余元。

现年34岁的太伏镇林桥村陈某,2014年7月以来,非法获利数额达5万余元。

现年28岁的百和镇东岳村刘某,2013年底以来,非法获利数额达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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