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因为车辆出质量问题要求换新车的消费者非常多。这两天,有位沃尔沃 XC90 的车主也希望换车,主要理由是 " 销售员和经理在自己的新车里亲热 ",认为这种车就像凶宅,希望沃尔沃经销商中升沃茂赔一辆配置更高的新车,或者是贴膜退一赔三。
这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进行过投诉,《新浪上海汽车》、《飞碟说》等都对此进行了报道。

今年 3 月份 @用户 5625872457 在上海吉北中升沃茂购买了沃尔沃 XC90 车,3 月 29 号晚上提车回家,连上行车记录仪时,记录仪里的画面显示,提车当天早上八点多,销售经理和销售员在把车从车库开回 4S 店的过程中,有很多亲热行为,还提到 " 开房、主题酒店 " 等词语。车主质问 " 把我的新车当成什么了 "!
车主表示父母跟老婆看完后心情不好," 别人到我家坐我的床我还有点不乐意,何况我花 30 多万买的新车 "。
除此之外,@用户 5625872457 车主的不满还有一点:当时车辆刚贴车膜,正常来说 72 小时内不能开窗户。但是销售经理却打开窗户透气,因此 10 来天后,贴膜周围出现了气泡。车主表示:" 沃尔沃 XC90 号称全车环保材料,你们觉得气味大?不是打脸吗?"
据 @用户 5625872457 表示,对于他要求换车,或者贴膜退一赔三的要求,沃尔沃经销商认为是 " 过度维权、敲诈 "。在这个过程中,经销商的态度令他忍无可忍,选择投诉。
《汽车行业大咖》查阅了汽车三包法,发现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都对退换车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提到: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 60 日内或者行驶里程 3000 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 2 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 2 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 2 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 / 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 2 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 / 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也对换车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 35 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 5 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目前看来,车主因为 " 销售员和经理在自己新车里亲热 " 要换车的主张并不符合三包法中关于退车、换车的规定,因此很难得到满足,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新车既然发生这样的事情,车主肯定很不开心,经销商跟厂家的确需要对车主进行补偿。
但如果车主换车的要求得到满足,那将成为维权上的典范案例。以后其他车主遇到类似情况,在索赔时就有了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