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批量集中采购是大势

汽车纵横 / 2019年08月04日 11:37

新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下称《条例》)明确规定,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近日在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如是说。

《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了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目前虽然没有包含汽车,但在国务院发布的《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乘用车和客车赫然在列。其中,乘用车是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而客车是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汽车纳入中央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是大势所趋,2014年各地批量采购汽车的比例必将大大增加。也就是说,公务用车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将成为新趋势。但同时,也有不少部门认为协议供应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协议供货仍是主流

公务车采购领域,中央预算单位主要通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形式。由于价格优惠大、服务到位、车型较全面,国采中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得到了广泛好评。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曾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他们就是通过国采中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平台采购所需的公务车,总体上感觉方便快捷,价格也很优惠。目前国采中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入围车型足够多,涵盖了市场的主流车型,而且国采中心还会补招一些新车型,所以协议供货在一定时期内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据记者多方采访得知,协议供货由于方便高效,很受各地欢迎,公安部警用装备、江苏、山西、广东、新疆等系统或地区就采用全系统、全省或全区的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杜强表示,新疆将继续采取协议供货的形式。新疆对执法执勤车的需求在短期内不可能消失,实行相对方便快捷的协议供货,能够发挥规模优势。山西省也是较早实行全省公务车协议供货的省份,而且公务车协议供货每年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进对车辆采购非常了解。他介绍说,山西采购中心自组建以来,公务用车采购规模比例就不低,大概能占到38%左右。

尽管国家出台政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中公共采购品目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也给协议供货留出了空间,规定已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因时间紧急或零星特殊采购不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中央预算单位可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但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一年度购买总数的10%。

集中批量采购是趋势

协议供货虽然方便高效,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部分品目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采购人在协议供货中任意选择高配置车型、采购人员对供货商选择有明显倾向性等,为业内所诟病。《通知》扩大品目范围后,有业内人士表示,汽车列入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是迟早的事。且已有部分中央单位实行公务车批量采购,如海关总署;地方上湖南省率先尝试公务车批量集中采购,并且与协议供货并行实施。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招标处处长万荣祥介绍,由于海关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因此汽车采购高度集中,全国海关系统所需的车统一起来公开招标,一年采购一次,每年采购数量600辆左右,其中80%是执法执勤用车。据了解,海关总署管理全国46个直属单位、600个隶属海关单位和办事处以及近4000个通关监管点。目前,海关系统的公务用车需求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巡逻用车。通常,各直属单位在每年第一季度根据车辆编制要求提出车型需求,并上报到海关总署,通过汇总评审后,由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在每年的第二季度进行统一采购。

据了解,全国不少省份的执法部门也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对所需的执法执勤车进行批量集中采购,规模也不小。山东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装备管理室主任王琦表示,目前山东公安系统正在严格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编制,有些项目就是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行批量采购。业内人士表示,批量集中采购竞争比较充分,还较好地解决了协议供货的问题,因此从长远看,执法执勤车批量集中采购所占比例会稳步增加。

批量集采不能“一刀切”

在中央预算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批量集中采购有可行性,各中央单位每个月按照单位业务需求和用车编制,把需要的公务用车数量报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对配车的需求一般没那么急迫,可以将多个单位的公务用车需求汇总后再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有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预算单位表示公务用车实施批量集中采购有一定难度。国税总局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认为,国税系统是我国比较大的垂直系统之一,一直深入到基层的县级,因此是对公务车需求庞大和复杂的部门。尤其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国税系统部门,因各地的经济水平、法律法规、自然环境等因素不同,对公务车也有着不同的需求。“如果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第一,时间太长,把各县、地市、省级、中央的用车需求汇总在一起进行集中采购,这需要较长的时间;第二,对于一些偏远的地区,如果实行集中采购,汽车厂商需要把车型供给到当地国税部门,这对企业来说耗时耗力;第三,各县、地市对车辆的需求不同,虽然汇总在一起了,但还是要分成很多小类别,不能一刀切,这就造成形式上集中采购,但需求上还是分散的。”

垂直系统是我国政府管理中的一大特色,如海关、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都实行垂直管理。但并非所有垂直系统实行批量集采都有难度,国税系统就是特例。有些垂直系统,像海关所属部门相对集中,实行批量集采可行。目前,垂直系统的公务用车采购主要有协议供货和集中采购两种形式。

批量集采与协议供货互为补充

“协议供货是一种不错的采购形式,对我们厂商来说,一年投一次标,节省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和财力。但即便这样,要参加全国各地的汽车协议供货招标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如果频繁需要我们去投标,那耗费的精力实在是太大了。”东风雪铁龙大客户部相关人员说。但同时,批量集中采购对他们来说还是有诱惑力的,因为这种采购形式与协议供货不同,中标后就意味着具体的销量,而且数量通常比较大。但批量集中采购具体如何操作还是未知数,比如招标文件如何设定,多长时间招一次标等。

“到底哪种形式更有利于政府采购的发展,现在还不能断定,但目前广泛实行的汽车协议供货,给了自主品牌以展示自我的机会,入围后我们逐步让采购人认识到了自主品牌的品质。现在,自主品牌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认知度正在逐步提高。长安轿车销售事业部相关人员如此说道。

新的采购政策,力推集中批量采购,但也没有完全禁止协议供货。有专家建议,汽车协议供货和批量采购互相补充,共同服务公务车采购。他认为,每种采购方式和形式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当然,发展到一定阶段,也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不断优化。协议供货也是如此,例如厂商价格更新不及时、淘汰率低等问题经常出现。批量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不应是非你即我的关系,而应是互为补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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