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将“强制”

汽车纵横 / 2019年01月28日 17:03

新闻

曹晓昂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车内空气质量越来越引起各方的关注,与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消费投诉也时有发生,甚至成为汽车投诉的新热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表示,今年年底将出台强制性的“车内空气质量控制标准”,该标准对于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以及材料企业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新要求,甚至还将成为“汽车召回”的依据之一。

与一般人所想象不同的是,汽车车内空气质量问题严重的往往是豪华品牌,人们所熟知的奔驰、宝马、奥迪等,在我国市场上都曾出现过不少投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车内空气质量要求,今年年底将出台强制性的“车内空气质量控制标准”,该标准对于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以及材料企业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新要求,甚至还将成为“汽车召回”的依据之一。

不断增加的投诉

“2013年的‘3·15前后,我们收到了相当数量的关于车内污染物投诉,并且基本上都是我们现在所知道的一些豪华车品牌,”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肖凌云副主任对于几年前爆发的投诉记忆犹新,“我们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第一次对这个问题做了深入的了解。”

与相关专家们深入沟通交流关于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情况后,肖凌云才了解到,虽然在2013年的时候,汽车用户已经开始关注车内空气质量的问题,但是在当时,汽车行业内部对这个问题却并不是很关注,有关车内空气污染实验的专业检测机构都未构建。

与此同时,从2013年以来与车内空气质量相关的投诉每年却在不断地增加,这些涉及车内空气污染的用户投诉大多是从用户体验的角度,通过味觉或者嗅觉等反馈,虽然用户投诉汽车车内存在有异味,或者有头痛、恶心等不良反应情况,但由于主观性非常大,这给缺陷产品管理工作进行缺陷判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现,通过传统的缺陷判定方法,比如组织专家讨论,却很难讨论清楚确定责任。“对于消费者涉及车内空气质量的投诉和调查,需要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实验,通过做标准符合性实验来证明,以保护其权益。”

早在2011年10月,由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曾经对投诉率非常高的几个豪华车品牌汽车进行了相关调查,并与国内外专家就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进行过深入沟通,还做了一些实验。实验数据显示这些豪华品牌汽车车内的乙醛都超标,由于乙醛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乙醛超标问题引起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重视。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是推荐标准,不是强制性法规,对于汽车企业缺乏约束力,行业里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相关标准的判定,当时并没有召回的案例,因此对于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也只能“雷声大雨点小”。

难解的难题

长期以来,看不见、摸不着的车内空气质量一直是行业难题,目前行业内没有统一的零部件测试标准,VOC的测试也跟其他汽车零部件的性能测试不一样,影响因素比较多,零部件包装、预处理等都会影响测试结果,这已成为整车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研究对象。因此,车内空气质量的管控是行业链的整体管控,从原料生产总装到最后整车总装,其中任何一个步骤出现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车内的空气质量。此外,我国基础工业比较薄弱,很多原材料散发性能差,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情况下,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越来越大,让企业主动去使用高价质优的汽车材料比较困难。

而且事实上,汽车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是系统性问题,不是单纯源于某个设计工艺或者制造过程导致的问题。对于整车厂企业来讲,整车车内的空气质量不仅包括用户直观能感觉到的气味,还包括VOC、甲苯、甲醇等八种有害挥发物质的含量。例如空调,有可能是用户保养不当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的。汽车车内空气质量问题也有可能涉及到沥青阻尼片、内饰座椅、密封条等。此外,由于缺乏具体的车内原材料的环保标准和要求,容易造成单项部件产品的指标可能是符合要求的,“比如说汽车坐椅的装饰材料、塑料、皮革、胶类、橡胶等,单项部件都不超标,也符合行业标准,可是综合使用起来,车内空气就超标,这就是标准之间不太匹配问题。虽然国外也有类似情况,我们相对比较严重一些,因为在这方面,我们缺少标准。”叶盛基告诉记者,由于这是个系统性问题,现在汽车生产厂家也并没有有效的办法判定是哪个部件有问题,或者哪个部件是主要问题,但这些问题综合起来,却会造成用户感官不好,用户评价不好,进而直接影响汽车产品的销量。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对整车空气质量安全关注程度越来越高。2015年统计数据表明,车类投诉类型排名第一是气味,整车企业也越来越意识到,整车空气质量不仅仅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而且还直接影响到车辆的销量。

与“召回”挂钩

在2016年4月28日“2016年中国汽车车内空气质量论坛”现场,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机动车管理处韦洪莲处长表示:“《大气》法建立环境保护召回制度,对车内空气质量、车内空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将会有具体要求,不仅对尾气排放,对蒸发排放,车内污染物排放都将有要求,将与召回制度挂钩。”

对于整车生产企业来说,如果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控制与召回制度挂钩,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因为车内空气质量不达标而实施的召回,和其他的质量问题的召回不太一样。不是简单修一下,换一个新的零部件就可以解决的,如果涉及到更换座椅、内饰等部件,将产生巨大的成本,不可能实现。叶盛基表示,要有效解决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整车生产企业在产品开发阶段,比如开发内饰时,选择座椅就要综合考虑将来如果做召回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叶盛基告诉记者,车内空气质量在日益得到广泛关注的同时,其实真正核心和主体在于企业自身,“相信我们的企业是一个对社会、消费者负责任的企业,我也坚信我们的企业产业也是对于社会、对于消费者负责的产业,正因为这样,我们要真正担当起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

2016年2月份环保部公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强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新标准就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等有害物质都有了更明确的限值要求,并给出了汽车厂家强制执行的时间表: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销售车辆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要求。对于即将上升为“强制标准”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叶盛基表示,“有关政府部门的领导,从国家政策法规的制定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标准的国际性所做的阐述。”同时,叶盛基还特别提到标准工作组专家在系统研究各国的做法,或者有益的经验,考虑标准的国际协调性,并结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相关标准。“这也是制定标准本身应有的基本准则。虽然制定标准考虑到可操作性、适用性,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才能促进技术进步。同时伴随着科技进步,标准也在不断地改进和提升发展。”

“从空气质量标准要求而言,我们希望制定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通行做法,同时又为广大消费者真正能接受的标准。因为强制标准是对产的品最低要求,法规性要求是基本门槛,不满足、不合规,将绳之以法、追究责任。这是汽车企业的风险,因此制定有关技术法规的时候,我们也要确实考虑企业担当风险的可能性,或者可承担性。因此,作为企业来说,肯定要关注这些技术法规制定是不是真正结合我们行业实际,同时确实要从切身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角度,保证技术法规制定的先进性,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安全。希望社会各界对车内空气质量要有较全面地了解,整车厂、零部件企业、相关材料企业和服务机构,要共同携手推进车内空气质量发展,促进汽车更加环保、更加清洁、更加健康。”叶盛基说。

2016 中国汽车车内空气质量论坛在京召开

为了促进我国车内空气质量的创新发展,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16年4月28日在北京召开“2016年中国汽车车内空气质量论坛”,旨在从汽车原材料、零部件和整车企业等车内空气质量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实际出发,深度探讨车内空气质量控制的应对措施和方法,为整车企业和原材料企业、零部件企业、监测和研究服务机构等搭建交流和互动的平台,让更优质的材料、让最先进的技术和理念走近和影响整车企业,为消费者造出更环保、更健康的汽车。

随着汽车快速普及百姓生活,人们对车内环境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引起了广大汽车企业和相关行业的广泛关注。国家将出台的强制性车内空气质量控制标准,将对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以及材料企业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全新要求。

本次论坛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主持了论坛会。论坛得到国家环保部大气司、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指导支持,中国工程院候立安院士到会发表了重要报告,参会的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有一汽、上汽、长安、北汽、广汽、江淮、华晨、吉利,以及比亚迪、北京奔驰、金龙、宇通、西沃、江铃等近百家单位。江淮汽车、北汽新能源、上汽乘用车、重庆长安、浙江创城零部件、湖北回天胶业、河南湛之蓝环保科技、河南尼罗河实业等企业带来业界全新理念和技术,分享了成果和信息。

围绕主题,专家讲演精彩纷呈,代表互动气氛热络。论坛会上,参会的整车企业、零部件、材料企业、治理净化企业、检测和服务单位共同签约,携手倡议——积极创新、锐意进取、协作共赢、共创优质车内空气质量,为消费者营造绿色、健康、洁净、舒适的驾乘环境而努力!

当前,车内空气质量控制已经成为新常态下我国汽车行业较为关注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汽车行业各相关单位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我国车内空气质量工作一定会朝着绿色、健康、协作、发展的方向阔步前进!

背景:

2011年10月,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乘用车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指南标准,这对推动、提高和改善车内空气质量具有重要积极的作用。

2015年9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门成立汽车行业车内空气质量的工作组织——车内空气质量工作委员会,开展车内空气质量控制、车饰环保材料使用、车内空气净化技术应用等方面调研,组织有关专家深度探讨车内空气污染防控对策,组织行业企业做好实施车内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而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6年1月,环保部发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强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评价指南”对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等有害物质都设置了更为严苛的限量值,并给出了汽车厂家强制执行的时间表: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销售车辆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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