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北京市经信委发布《北京市示范应用纯电动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信息(2017年第5批)》及《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信息(2017年第2批)》,乘用车方面有吉利、北汽、广汽传祺、一汽、特斯拉、比亚迪、奇瑞、东风风神入选;商用车方面有江西昌河、北汽福田、北汽威旺等入选。
11月1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10月份新能源汽车备案目录,共有19款车型入选,其中包括9款新能源乘用车和10款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乘用车方面,昌河北斗星X5E、传祺GS4 PHEV、江淮iEV4、云度π1等9款车型入选;新能源商用车方面,昌河、长江、九龙、凯马等企业的10款车型入選。
10月7日,天津市公示2017年度第二批通过市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审查的新能源车型名单。北汽、比亚迪、广汽、特斯拉、红星汽车、御捷、新楚风、陕西通家等近20家车企的64款车型进入公示,包括新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物流车。
11月10日,西安市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规定西安市辖区以外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需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或指定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对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必须提供质保期限,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