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汽车纵横 / 2019年10月29日 00:48

车讯

10月26日,发改委官网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审查机制和程序,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等。通知指出,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其中,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不得对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名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號、换证、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1.智电汽车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智电汽车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智电汽车",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智电汽车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智电汽车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