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青财建字〔2015〕2201号)补充规定和要求

汽车纵横 / 2019年10月01日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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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称,根据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防止骗补或恶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合理控制6米以上新能源客车数量。经综合考虑各市州人口比例、车辆需求及补贴资金规模等情况,各市州在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期间每年可购买申领补贴的6米以上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客车数量为:西宁市200辆、海东市200辆、海西州100辆、海南州100辆、海北州50辆、黄南州50辆、玉树州50辆、果洛州50辆。具体实施中,重点鼓励支持公交、通勤、客运班车的推广应用,实行总量控制,全省统一调剂配额。并进一步完善兑付方式。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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